1.认真贯彻、执行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环境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负责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的监督工作,检查、督促食堂委托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经营合同和安全责任。
2.负责学校教工餐厅的运营、管理工作。
3.负责监督学生餐厅的饭菜质量、卫生和服务,稳定饭菜价格。
4.负责办理各餐厅每月经营收入、费用结算工作。
5.负责各餐厅大宗物资的监管工作。
6.负责与学校学生伙管会联系工作。
7.负责学校各类重大活动饮食保障工作。
8.负责学校食堂设备资产的管理工作。
9.负责监督各食堂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教育、食品安全知识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。
10.负责本科室(中心)临聘人员的聘用管理考核。
11.完成学校、后勤保障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。
主任:杜长龙
电话:84256330(莲湖) 81670324(阎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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